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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科学院接收2025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作者: 时间:2024年10月10日 20:33 点击数:

    根据教育部推免工作相关要求,为选拔政治可靠、知识扎实、能力突出与具有培养潜质的优秀创新人才,按照《新疆医科大学2025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特制订儿科学院相应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一、复试安排

(一)推免生复试前培训会

培训时间:10月11日(周五)下午16:00(北京时间)

培训地点:苏园7号楼2楼儿科学院会议室(212室)

培训内容:告知考生复试方式、时间、相关要求等。

(二)复试方式

现场面试。

(三)复试时间及地点

复试时间:10月12日(周六)上午10:30(北京时间)

复试地点:待定

(四)复试内容

(1)外语听说能力考核:英语自我介绍和公共英语/医学英语;

(2)基础知识考核:一级学科范围内考核;

(3)专业知识考核:二级学科范围内考核;

(4)实验及实践操作技能考核:侧重二级学科范围内考核;

(5)综合能力考核:重点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修养、事业心、责任心、纪律性、协作性、人文素质等。

(五)复试程序

(1)复试考场分为候考场、考场;

(2)复试学生提前30分钟准时进入候考场,由1名工作人员提前核查学生身份证,并宣布考场纪律;

(3)北京时间上午10:30复试准时开始,由秘书负责考生的考试纪录,助理负责考试计时工作;

(4)每位考生考核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考试结束引导考生迅速离开考场。

二、复试成绩计算办法

复试成绩满分100分(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包括外语听说能力考核(20%)、基础知识考核(20%)、专业知识考核(20%)、实验及实践操作技能考核(20%)、综合能力考核(20%)。

三、注意事项

(一)学院严格遵守教育部令第36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开展推免生复试工作,认真做好各类材料的记录和留档工作。

(二)在学院网站公示复试工作方案及复试成绩等,依照“谁公开、谁把关、谁公开、谁解释”的原则做好解释说明工作。

(三)秘书做好复试记录,复试专家独立评分复试结束后妥善保存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备查,任何人不得改动。

(四)加强复试导师组、命题组人员的遴选、培训和管理。规范行为,强化保密意识、责任意识和政治意识,选派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作风正派的人员参与复试工作。发挥和规范导师在复试选拔工作中的作用,明确权利、责任和纪律要求。

(五)加强考生身份核验、资格审核。采取“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在复试前严格审查核验考生身份,严防出现“替考”等作弊情况。

(六)复试前对复试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严格审查,考生须按要求提交资格审核材料,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或提交资料不全者、未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安排复试。

(七)加强复试过程管理。根据“三随机”原则(随机选定考生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随机抽取复试试题),进一步强化复试过程管理,加强复试过程监管,及时纠正不规范行为,确保公平公正。

(八)加强各环节保障工作。统筹协调好人员、场地、设备等,做实、做细后勤、医疗保障等考生服务工作,确保复试各环节工作顺利开展。

(九)做好考生诚信教育宣传。要求考生签署《新疆医科大学2025年推免生诚信复试承诺书》,加强诚信考试教育,提醒并要求考生在学校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

(十)复试工作实行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负责制,加强对复试工作的监察和巡视,制定申诉和复议制度,广泛接受考生和社会的监督,实现对复试全程、全面、有效的监督。

(十一)考生申诉受理联系人:范老师、张老师;联系电话:4362240

 

 

 

                               儿科学院

2024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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